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旺繁橡胶(四会)有限公司
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802执3477号

申请执行人: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旺繁橡胶(四会)有限公司。

关于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旺繁橡胶(四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并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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