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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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宁市金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衡东县天安物流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衡阳市天健锡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85941元,由本院依法退还给原告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