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萍乡市苍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九牛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雄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萍乡市苍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947元,由原告萍乡市苍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4
发布日期 2020-1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