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萍乡市苍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九牛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雄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萍乡市苍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947元,由原告萍乡市苍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