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铜川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新区XX小区X幢X室(房产证号:铜房权证新区字第20110XXXX)的所有权归买受人郝某所有。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新区XX小区X幢X室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郝某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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