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盐城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中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 法院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江苏中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不得妨碍、阻止原告***驾驶车辆出入中南世纪城鼎城小区。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依法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江苏中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