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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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张家港市双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双恒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张家港双恒置业有限公司、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其中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它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续行期限不超过前述规定的期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