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恒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法院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四川恒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四川农业大学的应收债权(以人民币35万元为限额)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被查封财产在查封期间,可以使用,但不得为转让、抵押、赠与等权利处分行为。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未申请延长期限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7-27
发布日期 2020-12-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