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修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焦作中旅银行623205000001123×××0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5476.6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5efa49e6c14a8bf9@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157.87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62×××13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5476.6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441ec26d6532a830@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340.23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19×××5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5476.6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17×××5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5476.6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b2e0680033f2f3f9@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780.8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冻结被执行人***在交通银行62×××3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5476.6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6210802480000555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5476.6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时需要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5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