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宁县翔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洛阳市贝姆拉蒂服饰有限公司
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328民初2298号

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白朝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现民,洛宁农商银行城关支行行长,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黎明,洛宁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客户经理,特别授权。

被告:洛阳市贝姆拉蒂服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洛宁县翔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案按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魏朝彬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贺娟娟

裁判日期 2020-12-15
发布日期 2020-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