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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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上饶市东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298.47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0.92%计算支付自2017年4月2日起至该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