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中山分公司
中山市至尊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山市至尊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8元,减半收取为59元,诉讼保全费195元,合共254元(原告中山市至尊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交313元),由原告中山市至尊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2-26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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