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再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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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7)粤13民终951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广东省博罗县人法院(2016)粤1322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变更广东省博罗县人法院(2016)粤1322民初2416号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人民币44911.02元; 四、广州君臻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三项负连带赔偿责任;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653元,***负担643元,***负担273元,广州君臻物流有限公司负担273元,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东山营销服务部负担4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807.92元,***负担546.58元,广州君臻物流有限公司负担546.58元,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东山营销服务部负担1714.7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