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卡邦(福建)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远航公铁联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299.93元,由福建远航公铁联运有限公司负担3932.34元,卡邦(福建)租赁发展有限公司负担9367.5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02
发布日期 2020-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