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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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41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含***对外享有的债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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