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宜阳锦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7执2160号 宜阳锦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樊继良: 宜阳锦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樊继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50.00元,其中,本金10000元,案件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宜阳锦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至此,宜阳锦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327民初212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