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世纪支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太建设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县雍熙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天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龙井支行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洪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平新州分理处 贵州中太上元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黔0525民初371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