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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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卓强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 四川玄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
| 法院 | 平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四川玄达建筑劳务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101元,由原告四川玄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