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卓强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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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玄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法院 平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四川玄达建筑劳务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101元,由原告四川玄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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