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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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商丘中建云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新华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2020)豫1402民初6314号民事判决; 二、商丘中建云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中新华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酬金3031686元; 三、驳回中新华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3397.97元,中新华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31247.97元,商丘中建云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21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8424.3元,由预交方各自负担,即上诉人商丘中建云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81628.36元;上诉人中新华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86795.9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