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兰州长城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江水源油品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 宁夏鑫泉特种油品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鑫河泉油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 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宁民终185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宁01民初243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按照一审判决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负担11040元,兰州长城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7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