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洪洞县宏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10民终299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变更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10民终299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洪洞县宏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给付北京凯乐鹏达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5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三、驳回北京凯乐鹏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35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709元,共计22063元,由洪洞县宏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与北京凯乐鹏达科技有限公司各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03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