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163047.57元的财产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上述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需要延长冻结、查封期限的,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十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在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没有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7-17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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