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兰州科近泰基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62970.7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3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