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随州市生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随州市中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随州市中泰广告器材有限公司 湖北金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异议人随州市生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请求成立,中止我院(2016)鄂1303执35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