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达州市通川区达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达州市通川区达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达州市通川区达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