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曙光现代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曙光光纤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成都曙光现代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成都曙光光纤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曾大章、曾大明、黄金容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