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萤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光邸娱乐休闲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光邸娱乐休闲有限公司、上海萤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在上海市XX区XXX路XXX号星游城X楼“极光私人影院”提供电影《笑傲江湖Ⅱ东方不败》的点播服务; 二、被告上海光邸娱乐休闲有限公司、上海萤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000元; 三、驳回原告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负担92元,被告上海光邸娱乐休闲有限公司、上海萤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