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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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赣07民终3002号民事判决和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2019)赣0721民初20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赣州江钨钨合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8000元,减半收取29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0元,合计92000元,由赣州江钨钨合金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