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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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山东齐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中浩德成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齐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存款32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2120元,由济南中浩德成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收到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