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硕耐节能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科绩园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州硕耐节能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科绩园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14575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39元,由被告广州硕耐节能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