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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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四民二重字第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四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61,04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3,353元,合计294,396元,由四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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