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金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四平市鹏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平市铁西区第一建筑公司 吉林省建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类型 |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四民二重字第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四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61,04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3,353元,合计294,396元,由四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