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镇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镇安县XX镇XX村XX栋XX至3层砖混结构房屋【该《房屋所有权证》镇安县房房权证(2010)字第49**中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534.14平方米,占地面积:264平方米】的查封期限延长一年,期限为:2020年5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30 |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