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远望视界广告有限公司 湖北众人创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北众人创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湖北远望视界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220000元; 二、驳回原告湖北远望视界广告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上列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60元,减半收取2630元,由被告湖北众人创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