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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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不得执行濮阳市华龙区万利财富广场2期B栋606号(YGS-029163号)房屋。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50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2020)豫0902执异128号执行裁定书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2-20 |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