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安)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公安)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如***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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