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259697.75元,期限为1年,自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

需要续行冻结财产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财产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1-01-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