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呈祥电工电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485746.64元予以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