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65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