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
新疆汇茗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于2019年8月29日向第三人新疆汇茗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50104201901300号)的行政行为违法。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2
发布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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