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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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环球拓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教育培训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北京环球拓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 二、被告北京环球拓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原告***学费479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9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