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德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苏州市德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781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7391,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391元,由原告苏州市德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