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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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02民终2211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7)闽0203民初11196号民事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18876元,由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4852元,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574元,***、厦门美城广告公司负担14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12 |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