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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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连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德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位于普兰店市溪谷园14号3单元5层1号、溪谷园14号3单元6层1号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1-01-22 |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