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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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