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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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清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绿地集团银川置业有限公司 绿地集团宁夏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绿地集团宁夏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XX及(账号XX)的银行存款1028468元; 二、以上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6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