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龚雪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450869元;或查封、扣押、拍(变)卖其等价值财产,以价款清偿以上债务;

二、提取被执行人龚雪的收入以清偿上述债务;

三、被执行人龚雪应支付的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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