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燕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银河润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北京市西城区达智桥胡同X号的X-X号房屋及自建房屋腾空后交予原告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搬至北京市房山区稻田一路X号院长景新园X-X-X、北京市房山区稻田一路X号院长景新园X-X-X房屋内居住。

二、驳回原告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原告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0-21
发布日期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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