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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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藏01民初7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2218.77元,退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诉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2586.81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