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宏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纠纷
法院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渭源县人民法院(2018)甘1123民初122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渭源县人民法院(2018)甘1123民初122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甘肃宏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19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75元,由***负担700元,***负担2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50元,由***负担1500元,***负担4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8-12-12
发布日期 20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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