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市友盛物流有限公司 潍坊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达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重庆市友盛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潍坊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回购款2635453.8元; 二、***、***对重庆市友盛物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重庆市友盛物流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859元,由重庆市友盛物流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公告费(金额以票据为准),由重庆市友盛物流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7 |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