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蓝桥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诚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怀来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河利亿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怀来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利亿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诚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